第(3/3)页 李团团动了。 但他没有用武力。 他突然脚下一滑(装的),整个人像个巨大的肉球一样,向前滚了过去。 这一滚,速度极快,气势惊人。 “咕噜噜——” “哎哟!” 那个粉丝劫匪直接被撞翻在地,枪也飞了。 领头的大哥下意识地想开枪,但李团团已经滚到了他脚下,伸出爪子,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。 然后,使出了他的绝技——【熊猫抱摔】。 “起!” 三百斤的力量爆发。 领头大哥感觉自己像是被起重机吊起来一样,整个人被掀得飞了起来,重重砸在了旁边的珠宝柜台上。 “哗啦!” 玻璃粉碎。大哥晕了。 剩下那个劫匪傻眼了。 他看着那个瞬间秒杀两个同伴的熊猫,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手枪。 李团团站起来,拍了拍身上的玻璃碴子,摘下墨镜,露出一双充满杀气的眼睛。 他冲着那个劫匪勾了勾手指。 “嗯?”(你也要试试?) 劫匪咽了口唾沫。 “当啷。” 枪掉在了地上。 劫匪抱头蹲下:“我投降!别打我!我是假粉!我不配喜欢你!” 战斗结束。 耗时:30秒。 特警冲进来的时候,只看见李团团正坐在那个晕倒的大哥身上,拿着马克笔,在他的黑头套上画了个猪头。 人质们在一旁鼓掌。 “太帅了!” “滚滚牛逼!” 这一战,彻底奠定了李团团在市局的地位。 再也没人敢说他是花瓶了。 他是实打实的——暴力萌物。 第(3/3)页